大凡、批八字断儿女子息多少?要从四柱八字中的阴阳五行生克制化处入手。男於妻绝中生者,不宜生女,生女则丧妻。如甲子金男,以木为妻,七月生,妻绝。女於夫绝中生者,不宜生男,生男即丧夫。如甲子金女,以火为夫,十月生为夫绝也,看柱中子星的旺相休囚和刑冲破害而论。余准此推。
第一步,先给子星定位。男命以官杀为子女,女命以食伤为子女。男命官星多生子,七杀多生女。第二步,看子息的修为。
1、官星得令旺相,八字中无伤官克害,无冲克,加上日主自坐旺相,便有子送终,后代荣昌。
2、如果日主柔弱坐煞,官星坐旺相之地,带三刑、六害或合煞局,定主子多不孝,远离它乡。
3、如果日主太旺相,命带伤官败财,官星又无气,定主一生孤独,无子送终。
4、如果时上七杀太旺,或七杀制伏太过,主子息无能,难为子息。
5、如果是上空亡,又是官煞,也会有二三个子女。
6、伤官不带,但有印,主生女;若有财,则生子。第三步看子息何时有。
男命:
1、如果官杀重,则在食伤之年生子女;
2、若官杀轻,则在财年或官杀年得子;
3、如果官轻,食伤重,则是正印偏印之年得子女。
4、如果官杀重,而财又多,得在比劫、阳刃之年得子女。
例如:丙午、乙未、壬辰、甲辰。男
以戊己为子星,柱中土旺相,财星又旺,所以子女在比劫之年得。戊戌运,壬申年得女。
5、其它如天合地合,三合六合之年份,也容易得子。女命:戊申、甲寅、己酉、乙丑。
女命以食伤为子女。
1、若食伤轻,则比劫之年得子女。官杀得月令,而食伤失令,得子女在食伤之年或比劫之年。辛亥运,己巳年得女,庚午年得子,甲戌年与日主相合又得子。
2、若食伤重,则印绶之年得子女。
3、若食重比劫重,则官杀之年得子女。
4、其它如天合地合,三合六合之年份,也容易得子。
癸亥、丙寅、己巳、庚申等日为鼓盆煞,畏其日之旺也,与孤鸾大同,又云:绝宫为鼓盆之煞。
金申酉、火巳午、水土亥子、木寅卯,名望乡煞,恶其金之强也,与建禄无异。
又亥未戌春,巳子辰夏,寅卯午冬,申酉丑秋,名狼藉。百忌历以正月为大败,二月狼藉,三月八败。男败妻家,女败夫家。
又寅申巳亥生七月,子午卯酉生丑月,辰戌丑生卯月,名绝房煞,百忌历云:以十二支月上呼,男害妻儿父母,女伤夫主公姑。
子位者,以妻所生者为之。假如木命人,以土为妻,生金为子。阴命所生者为子,如木命人,以火为子。如子位在旺相之乡,主有聪明忠孝之子,光显祖宗,反之则否。☆欲知子之性情,各以五行推之。木命人以金为子,主其子性怀廉正,刚烈自用。火以水为子,性谦和恬淡,扶高接下。土以木为子,性慈忠孝,柔顺谦和,宜少不宜老。金以火为子,性多贪悭,中心虚妄,逐利胜己,有始无终。水以土为子,性缓慢,疑重耿介,老而有福。五行各在有气之乡,当以是论,若在休墓之地,反是。
又曰:凡男於妻绝中生者,不宜生女,生女则丧妻。如甲子金男,以木为妻,七月生,妻绝。女於夫绝中生者,不宜生男,生男即丧夫。如甲子金女,以火为夫,十月生为夫绝也,余准此推。
男命四柱内无鬼,名曰局中无子,却看生时在何地。如木命以金为子,若局中无子,而得申酉巳时,必有子,名曰子乘旺气。若金死於子,绝於寅,即无子也。
凡以时之纳音,推子之数。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,有气乘旺,则倍数言之。无气背时,则减数言之。有不依数者,在五十後祸福方定。☆若男犯局中无子,又时不在鬼生旺之乡,却支干与年合者,俱只生女得成,生子不育。古诗云:哭子带刑死位傍,子多复是少年亡,忽若干支并德合,只宜养女得成双。如一命癸未、癸亥、丙辰、戊子,此是局中无子,又在宫鬼死绝地,却癸与戊合,故生女多,子皆不成。若见甲子,则主有子。以日干论,丙辰以癸为子,引归时上建禄临官之地,主多子,然却无子,是纳音取年上论,亦准。
又如一命癸未、甲子、辛卯、癸巳,是局中有子,在死地,喜时引官鬼长生之地,故生数子而女少。
又有一郎官庚辰、壬午、戊寅、辛酉,白虎临庭下,五十六不禄,儿女俱无。
尺璧云:凡命犯亥字多得儿,巳字多得女,☆时带年冲刑、破害、刃劫、元辰,俱克子。☆时带年空亡重者,绝子。☆自刃、飞刃克子。☆时坐华盖,克子,五十後如见不牢。☆时带自刑,子多疾病。☆六厄,子多厄。☆浮沉煞死泻痢,☆时坐本音墓,主有寿,无子送老,但有孙息。☆坐日破、空亡、刑冲、食刃,皆主克头子,☆纳音带绝气,又时在绝乡,如癸巳、壬寅、庚申、乙亥、丁巳等时是也,假令庚申得壬寅时,定主绝嗣,☆凡命见申日亥时,巳日寅时,互换见者,名曰後害煞,主绝嗣,须庶出过房佳,古诗云:五行後害最不良,夫妇孤单独守房,死去坟前无子哭,求他异姓却相当。鬼谷遗文云:若人生时见禄马,往来朝命,不犯孤寡,亦有子孙,时干克年干,及倒食年干者,主生男不顺。
五行要论云:凡大小二运与岁命三合六合者,主有孕生男女之庆,阳多生男,阴多生女。☆若纯阳则极而反阴生女,纯阴则极而反阳生男。如甲子命属阳,大小运临辰位或申位三合,外夹辛巳太岁,属阴,则是阳多生男,余准此。
定女人怀孕生男女
诀曰:父母岁数两头安,受胎之月中心取,乾坎震为男儿,巽离坤兑总属女,假父母年双为拆,受胎月只为单,成坎卦定男,父母年只为单,受胎月双为拆,成离卦定女,父年上,母年下,胎月中,余准此推。
又法:以大衍之数推,诀曰:七七四十九,问娘何月有,除却母生人,单奇双是偶,奇偶若不常,寿命不长久,假先下四十九数於算盘,乃加上其母受胎月数,总得若干数,若值正月胎,是五十数,其母三十一,除去止余一十九,数九则为单,单则男,若单生女双生男,主夭折,一云:加除法以天一地二人三除之,看剩数,又云:除一除二除三,除尽看零数。
八字看子息六亲如下;
(1)四柱八字七杀不弱又透藏于年月柱,多属长子,若不属长子,则恐刑克同胞手足,或上居长位或弟顶兄职。如;辛丑、己亥、乙卯、壬午
某女之命造,八字七杀透于藏支,为长女之命。
(2)男命比肩看兄弟,劫财看姐妹,若四柱比肩强于劫财,则兄弟人数多于姐妹人数,若四柱劫财强于比肩,则姐妹人数多于兄弟人数。如: 壬辰、庚戍、乙卯、戊寅
某男之命造,比肩强于劫财,故兄弟人数多于姐妹,事实上,兄弟三人,妹妹一人。
(3)八字中比劫入库逢合化,若非同胞有人夭折,就是父母有认契异姓之义女或义子。如: 丁酉、丁未、壬辰、庚戌
某男之命造,八字劫财入辰库,辰酉合化金,其出生时曾有一兄夭折。
辛丑、丙申、戊子、戊午
某男之命造,八字却财入丑库,子丑又合化±,其父母与外姓家庭结为义兄妹。
(4)四柱八字中比劫入库又逢冲,若非亲生同胞有出养他人或过契他人之象,就是同胞有人夭折或残障。如:辛丑、己丑、己未、丙寅
男之命造,八字比肩入丑、未库,且双丑冲一未,本命自小就过继给别人。
(5)四柱八字中木火炎,或火炎土焦,而四柱不见一点湿气,则主生育困难之象,若无后,则多主长寿,若有子息,则主常有意外伤残、凶死或因血光而亡。如;戊午、戊午、戊午、戊午
本命造为关公之命,地支一片火海,四柱水气全无,关公最后死于刀刃,可谓因血光而亡或凶死。
(6)四柱八字若以比劫为喜用,而比劫透干,或比劫先出现于年、月柱两柱,则大多同胞中有人比自己先有较高成就,然后才轮到本人发挥,若因年龄关系或排行关系过小而致使兄、姐生活水准及成就领先本人,则其水准及成就,会被认为非理想中之标准,且他日之成就必高于其兄姐。如:戊戍、癸亥、丙辰、丙申
某男之命造,八字元神弱,喜用神为木火,忌金水,火为比劫,且落于年柱,其兄之成就颇高。
(7)四柱八字中祖先宫(年支)带羊刃又为忌神,若非祖辈曾经破败潦倒,就是祖辈曾因刑伤恶疾而不善终。如:甲午、壬午、丙子、己亥
某男之命造,八字年支带羊刃,又为忌神,本命之喜用神为土金,忌神为木火,祖辈为一大流氓,后被抓而遭枪杀。
(8)四柱八字中父母宫(月支)位带羊刃,父母或叔伯或兄弟姐妹等,其中之一曾破败潦倒,或因刑伤恶疾而不善终。如前命,月支也带羊刃又为忌神,其兄弟也为流氓,且有因凶杀而受伤者。
(9)四柱八字以父母宫代表父母,亦代表婚前之家庭宫,而配偶宫则代表婚后之家庭宫,若婚姻宫带羊刃,多表示配偶或子女,其中必有一人或多人,常年身体虚弱多疾,或时遇伤灾血火或常遗忘、失窃东西。如:己亥、己巳、壬子、辛亥
某女之命造,八字夫宫带羊刃,一生与婚姻绝缘,目前已出家,以前曾交一男友论及婚嫁,无奈男方身体有疾,因此姻缘无成。
(10)男命四柱八字比肩过旺,而父星(偏财)弱于母星(正印)者,父先亡,俗称妨父;八字劫财过旺,而妻星(正财)弱于七杀(子星),妻先亡,俗称妨妻。如:壬辰、庚戍、乙卯、戊寅
某男之命造,比肩虽不算旺,但父星偏财全无,母星正印透干,其父先亡。
癸巳、辛酉、庚寅、丙戍
某男之命造,八字中劫财旺盛,妻星正财全无,七杀又多,其妻目前虽未亡,但经常病疼,身体很弱。
(11)女命劫财过旺,而父星弱于母星者,父先亡或妨父;女命八字比肩过旺,而夫星正官弱于偏财者,劳碌操持家计,有独立性,经营家计,不必全赖家人或丈夫。
己亥、甲戍、戊寅、壬戍
某女命造,八字中比肩当令而旺,偏财虽弱,却藏支透干,本命独立性强,在家为长女,家务处理得井井有条。
(12)女命八字中伤官过旺(食神太多,伤官也同),而正官衰颓时,女掌夫权,否则夫妻常争权不睦。有霸气,不服从丈夫之管束,率性而为,增加丈夫的精神压力,若再逢夫宫或夫星受损者,克夫。
戊戍、戊午、乙酉、丙戍
某女命造,地支一片火海,食神旺盛,夫星正官全无,以七杀代夫星,辛金七杀火煎熬,其夫异常痛苦,夫妻争噪,几无宁日。
(13)女命四柱伤官、偏财强于正官、正印,多精于外而疏于内,如运程配合得当,往往成为职业妇女或经商女强人。
戊戍、壬戍、甲申、壬申
某女命造,八字中偏财、伤官旺盛,正官、正印稍弱,适于职业妇女生活,自己经商,自立门户。
(14)男命伤食强于正官,年柱、时柱为日主阴阳同性之物,头胎多为男性,且子息男多于女;若食神强于七杀,年柱、时柱为日主阴阴异性之物,头胎多为女,且女多于男。
丙戍、乙未、甲午、庚午
某男命造,伤官强于正官,元神甲木同年柱、时柱为阴阳同性,本命有二子。
(15)女命以伤官为子,食神为女,若四柱正印强于伤官,年柱同时柱为日干阴阳同性之物,头胎多为女,且子息女多于男;若偏印强于食神,年柱或时柱同为日主阴阳异性之物,头胎多为男,且子息男多于女。
癸丑、癸丑、乙卯、丁亥
某女命造,八字偏印强于食神,年柱、时柱均与日主为阴阳异性之物,头胎产一男儿。
(16)现代八字因男女多实施计生,故论子女人数多无法准确,故不论之。
(17)女命之子息宫,代表子息及生殖机能,而癸水代表内分泌物,丁火代表血液。以上三点能代表女命之生理状态。
(18)女命子息宫中藏有子息星,称为星宫同感,若逄它支刑冲克破,一生最少有一次难产或流产。若子息宫不坐子息星,而逄刑冲破损,则生殖机能恐有病态。
丁卯、庚戍、戊戍、丙辰
某女命造,八字中子息宫全无子息星,且辰被戍冲,子息宫危矣,本命有生殖系统之毛病,无子。
(19)女命子息星入库(食伤),又逢刑伤破损,有子息难养或刑克之象。
辛丑、乙未、丁未、壬寅
某女命造,八字子息星入库,且逄库冲,其子夭折。
(20)若有孕断男女,应以怀胎年之星宫,配合原命为判断依据,在八字中与日主同性之干支,均代表同性之亲友,与日主异性之干支,均代表异性之亲友,若女命在属于异性人元之流年受孕的,所生者多为同性子息。
(21)所谓地支人元之阴阳,应以人元之主气为准,如一女命日主为壬寅,在乙卯年受胎,卯属阴,而日干属阳,此乃谓阴阳异性,故生儿子的机率甚大。若此女命在丁巳年受胎,虽年干属阴,但年支巳火属阳,此谓阴阳同性,故生女儿的机率大。但若遇流年天干恰为女命之子女星,应舍流年地支而论天干,如壬寅女命,于甲子年受胎,地支子水与日干属阴阳异性,有生儿子之机会,然年干甲木恰为女儿星,故生产的仍为女儿。
(22)女命若欲生男,最宜在流年、月地支藏有伤宫又属阴阳异性之时或年、月支透伤官之时怀胎。若欲生女,则在年、月地支中,藏有食神又属阴阳同性之时或年、月干透食神之时怀胎。
(23)男命伤官出头,而四柱或运程中七杀星出现后又现正官,头胎多得男,此原则须在伤官或七杀不逢刑冲合化时成立。
丙申、戊戍、庚申、癸未
某男命造,八字伤官、七杀透干,正官后现,头胎得男。
(24)女命偏印出头,四柱或运程中,伤官星先现而食神后现,头胎多得男。此原则在偏印或伤官星不逄刑冲合化时成立。
己丑、戊辰、丙子、甲午
某女命造,八字中伤官、食神、偏印均透干,且伤官先出现,头胎得男。
(25)男命年干与时干皆为日主阴阳同性之物时,头胎为男,反之为阴阳异性之物时,头胎为女。
(26)女命年干与时干皆为日主天干阴阳同性之物时,头胎为女,反之则先生男。
(27)女命子息宫坐羊刃,或子息星落于它柱之羊刃中,可能因生产而开刀,或者因子害卵巢而开刀,否则恐刑克子息。
甲午、戊辰、丙子、甲午
某女命造,八字中子息宫坐子息又坐羊刃,生产时是剖腹生子。
(28)不论男女命,子息星为命理之喜用神的,子息孝顺且有靠。
甲子、庚午、辛亥、戊戍
某女命造,八字中元神稍弱,喜用神为金水,子息星为伤官壬水,落于日支,为子息有靠之象。
(29)八字相关之六亲,若全不见,皆表示命中与该亲人缘浅,再逢代表亲人之宫位刑冲化忌,缘份更浅,甚至有相克之象。
(30)所谓缘浅,有分轻重之别,轻者平时聚少离多,或观念难以沟通,重者则早年死别、分散、仇结、冲突等。
(31)四柱八字子息星不坐子息宫,又逄刑冲破损,主子息均各奔前程,劳燕分飞,不住祖居或不能继承发扬父业。若子息星飞入日支或合上日主、比肩时不在此论。
丁卯、庚戍、戊戍、丙辰
某女命造,八字中时支不坐子息星,且戍辰相冲,辰支危矣,子女各奔东西,联系甚少。
(32)四柱时上七杀一位贵,若非本人晚年发贵,就是有子息发贵,且父以子贵。
己丑、戊辰、乙亥、辛巳
某男命造,八字中七杀透干,且落于时干,本命现服务于美国研发电脑集成,其子也聪明异常,前途未可限量。
(33)四柱子息星落人父母宫,或子息宫与父母宫遥合,或母星落入子息宫,皆表示母亲与子息感情佳,或母亲较疼惜本人之子息,或母亲常来照顾本人之子息。
戊戍、癸亥、丙子、庚寅
某男命造,八字时支与月支遥合,母亲与子息之间,相处非常融洽,且经常受母亲之照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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